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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非义务教育当作特殊产业来办

1998-02-25 来源:光明日报 黄新茂 我有话说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在供求关系上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经济腾飞和社会进步,对教育提出越来越大的需求和越来越高的要求,强烈呼唤教育加快发展步伐,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接受更高更好的教育;另一方面,政府又难以向各类教育提供与发展规模和提高质量相适应的物质条件,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强烈的教育需求,使教育长期处于供求失衡、左右为难的境地。

造成这种被动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我们对教育属性的认识陷入误区,一直把教育作为一种纯消费性的福利事业来对待,加上穷国办大教育的国情,以1%的世界公共教育经费维持占世界25%的受教育人口。由此产生的教育供求矛盾,在计划经济时期已显露弊端,到了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就显得更为尖锐和突出。在这一观念下形成的政府包揽办学的体制,更是严重制约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有鉴于此,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指出,要求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从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列为教育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因此,树立教育是全局性、先导性基础产业的观念,把教育作为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特殊产业来办,是符合初级阶段国情的科学决策。

实践证明把教育当作特殊产业来办,也是切合浙江省情的正确抉择。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后,浙江省教育事业呈加快发展的趋势。但横向比较,该省的教育发展水平仍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高中段以上教育的发展仍相对滞后,这也是必须正视的现实。现实的抉择只能采取“放活两头、确保中间”的发展战略。高标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在政府,义务教育必须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今后仍需依法重点确保政府财政对义务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而对属于非义务教育的两头———高中段以上教育和幼儿教育,则应实行放开搞活的对策,建立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化办学体制和投资机制,即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间办学,加快建立政府、社会、个人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这是一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教育发展的新课题,也是一篇大社会办大教育的大文章。

把非义务教育当作特殊产业来办,要树立教育成本核算的观念,用教育的产出(包括人才培养、科技开发与推广、社会服务)来补偿教育投入。计划经济下的教育无视成本核算,财政拨款按一定比例递增,而不顾教育规模的增减;收费标准凭划一的主观臆断,而不计学校设施的好坏。在这种情况下,事业发展越快就意味着生均教育经费减少,教育设施越先进造成入不敷出的情况越严重。为此,应在教育成本核算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财政拨款与缴费上学的平衡机制,即在财政核拨的生均经费无法增加的情况下,必须相应提高学生的收费标准;反之在学生家庭难以承受的情况下,则必须相应提高财政拨款的比重,以确保学校教学工作在不影响质量的情况下正常运行。

把非义务教育当作特殊产业来办,要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新体制,形成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高等教育要逐步形成中央、省两级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新格局;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主要依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目前,一些省市的普通高等教育,基本上是清一色的政府办学,职业技术教育也是大部分由政府包揽,连成人学校也多数是政府或部门办的公办学校,这种办学体制亟待改变。当前,应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建立多元化办学体制为目标,大力发展民间办学,特别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为生产第一线培养大批实用型人才,努力提高广大在职从业人员的素质。

把非义务教育当作特殊产业来办,要引入学校自主经营的市场机制,解放教育生产力;改变公办学校的教育资源基本由政府主管部门来配置和调节的单一模式,在政府宏观调控下,主要通过市场调节来合理、科学地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大背景下,一大批部门办的中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由于条块分割而导致的小而全、低水平重复,已严重制约了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一些学校的主办单位准备“断奶”或人为压缩招生规模,有的主办部门只拨教师工资,无力解决生均经费,使学校陷入生存危机。面对这一现实,有必要选择少数学校进行“公有民办”的改制试验,即把原有的公办学校改为民办公助,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校产仍归部门或集体所有,学校按民办方式运行,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面向社会自主办学、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学校有权自主招生、自主聘任教师、自主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同时,有必要推进共建、合作和合并,通过教育资源的重组和优化来提高办学的规模效益和教育质量。

把非义务教育当作特殊产业来办,要适度引入竞争机制,树立并强化竞争出活力、竞争出效益、竞争出质量、竞争出名牌的意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把竞争机制引入非义务教育领域已势在必行,要积极推进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跨区域招生,在扩大跨县(市)招生的同时,组织跨市(地)招生的试点,确立从创名牌专业带动重点职校建设的工作思路,通过质量竞争来推动事业和布局优化。要建立教师队伍的动态化机制,在实施教师资格证书的同时,要加快实行教师任期制和“双向聘任制”的步伐。

综上所述,把非义务教育当作特殊产业来办,不是把学生当作商品,把学校轻率地推向市场,也不是抹煞教育自身的规律,使之混同于一般产业,更不是主张以营利为目的办学,而是坚持从教育自身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出发,结合运用产业规律来发展教育。

(作者系浙江省教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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